感謝作者 小不拉 提供 鄭秀文-我應該得到 這是我的心情小故事,對我而言,〝他〞是我生命中最重視最在乎的一個男人。 我14歲跟了他,他跟我同年,現在我已經22歲了! 剛在一起的前三年我們非常的穩定,但是我心裡一直很明白, 他不可能屬於我。因為他的朋友叫他駱駝,而我的朋友叫我小魚。 駱駝和魚生活在不同的環境裡。 在一起的三年某一天,他告訴我,他在外面交了一個女朋友, 我只是告訴了他一句話:我等你,沒有期限的等下去。 我從原本的正牌女友退下為地下情人。朋友說我很傻, 但是我總是相信他會回頭,一轉眼就這種情形下,我們在一起的8年的時間。 一個女人有多少8年的時間呢?尤其是在14~22歲這幾年當中, 最年輕的時候就在那一段時間裡。今年的9月,我們真的分手了, 我很傷心我很難過。其實我要的並不多,我只想要他的擁抱, 他握著我的手,還有跟我說他內心裡的快樂與不愉快! 可惜~另一個女人取代了我,但是我不恨,也許我愛人的方式不對吧! 但是我真的很想得到他的那顆〝心〞。問我這幾年快樂嗎? 我也不知道,但是我確定的是,見到他的時候,我感覺到幸福。 事到如今,駱駝與魚的故事到了一段落。愛情的世界裡本來就沒有公不公平, 如果真的愛他...我想我應該放他走!所以我換了家裡電話和手機號碼。 讓他找不到我,但是若是他還在乎我~他一定有辦法可以找到我的。 我就是這麼死心眼,為了他,我曾吃了91顆安眠藥自殺, 洗胃...我不怕。因為身體上的痛永遠比不上心裡的痛。 故事版權所有為該作者,授權給創作帝國 http://www.mxn.idv.tw 使用,轉載請註明出處及作者匿稱